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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8年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06:35:44.0

        饶政办发〔2018〕22号

        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人民政府公办室关于印发2018年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饶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祭扫场所周边地区交通畅通,保证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预防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重大事故,快速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

        (二)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祭扫重点部位和高峰期

        (一)重点部位:各乡(镇)、村及殡葬服务单位,主要包括县殡仪馆、县抗日游击队纪念碑、县烈士陵园、各村野外祭扫点。

        (二)高峰期:3月31日—4月7日(八天)。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县政府成立县2018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组织指挥部。

        (一)应急指挥部构成

        总 指 挥:付殿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杨  峰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峰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有关股室人员组成。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县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应急预案;

        3.组织指导全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

        示,启动省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防火安全、交通出行注意安全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注意野外用火;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舆论引导及按规定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殡仪馆制定应急预案,并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大检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协助县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

        3.县公安局:制定疏导方案,派出警力协助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维持祭祀现场治安秩序,防止踩踏、堵车等情况发生,及时快速处理可能出现的围攻、闹事等治安案件,加强对殡仪馆等重点场所以及重点人群、重点物资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4.县消防大队:负责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火灾事故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建立火灾事故救援专家组;组织火灾事故调查,负责清明期间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工作。

        5.县安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运力调度,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同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群众公共出行安全。

        7.县卫计局:负责做好重点祭扫服务场所医疗保障工作,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8.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限放”宣传活动。

        9.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主要防火,禁止在林区烧纸;重点区域散坟散墓的巡视和管理;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增设器材设备。

        10.县市监局:负责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加强对殡葬用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11.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制止和清理在县内主干道和室外公共场所抛洒纸钱、搭建灵棚及其它冥祭用品等行为;依法查处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等违规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应急预案做好辖区内清明祭扫相关工作。

        四、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几种情况及应急处置预警措施

        (一)火灾

        1.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要组织人员对殡仪馆、纪念碑和烈士陵园3处公共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和消除。

        2.清明期间消防部门每天要有1台消防车随时待命。

        3.在殡仪馆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3)向本地领导小组报告;(4)紧急疏导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4.发生林火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二)交通事故

        5.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祭扫交通重点部位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好交通,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公安交警、城管部门等部门工作共同维护通往祭扫场所道路的秩序,禁止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及时进行疏导、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7.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三)群众斗殴事件

        8.公安人员设置祭扫场流动岗和指定位置待命。

        9.斗殴事件一旦发生时,公安人员接警后立即到场调解处置。处置时,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全解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升级,杜绝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10.必要时报告本地领导小组。

        (四)祭扫人员突发疾病

        11.殡仪馆要设立群众休息场所,并提供热水。

        12.发生祭扫人员突发疾病时,待命的救护小组立即到位进行救护。

        13.必要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五)骨灰遗失事件

        14.民政部门应组织人员到县殡仪馆对祭祀群众加强管理。

        15.骨灰遗失事件一旦发生时,由管理人员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调查取回遗失的骨灰。 

        五、具体要求

        (一)3 月27日至4 月7日期间6:00至18:00,指挥部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由县民政局安排值班,在指挥部统一指导下行使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开展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物资储备调剂、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消防、救护等各种勤务车辆、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县殡仪馆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要保障信息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清明节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乡(镇)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组织管理。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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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解读:http://www.dytcj.com/viewnews.jsp?newsid=1339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