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七)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区域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县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县级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街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中长期规划及人口政策规定。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
(十一)起草涉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制定全县电力、新能源等各能源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能源各专项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保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四)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督促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贯彻执行省“龙江丝路带”建设相关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丝路带”建设相关战略和规划;提出推进落实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分析我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协调制定智慧城市总体规划、计划与工程设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统筹建设智慧城市监控平台;推动建设基础信息库,完善信息整合,战力中心数据库;搭建应用支撑平台,承担县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交易场所服务标准、交易目录等综合性政策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全县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会同行业监督部门对全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考核评价。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县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县价格宣传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全县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十八)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县管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必要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申请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事件。
(十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按规定负责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预受理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二十)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的具体事务,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在制度和调整价格之前,对经营者的成本(费用)项目是否合法、数据是否准确、分摊是否合理等进行审核;负责对大豆、小麦、水稻、甜菜、烤烟等品种种植成本收益情况及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情况、农户农资购买情况等专项调查。准确掌握农副产品价格的基础数据,向国家和省上报情况,并分析运用这些资料,为制定农村经济政策,调整农副产品价格提供依据。
(二十一)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在县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扶持我县主要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应对突发性价格变化,切实稳定市场价格。
(二十二)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法规、制度,负责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提出全县粮食储备计划,管理地方粮食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和县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审核发放,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综合、分析、预测我县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提出我县年度粮食总平衡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粮食政策依据;负责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统计报告和会计预、决算;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粮食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专门人才培训,指导全行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负责驻县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国家、省、市、县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