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县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全面了解、掌握全县新媒体、自媒体发展状况,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对象
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短视频号、快手短视频号、手机APP等各类网络新媒体、自媒体。
二、登记备案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须登记备案。
1、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饶中省直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团体及个人开设的官方网络新媒体、自媒体。
2、县行政区域内个人或公司开设的网络新媒体、自媒体(抖音短视频号、快手短视频号等网络用户粉丝量达1万+以上的均需要进行备案)
三、登记备案方式
请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饶中省直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团体及个人于5月29日前,到县宣传部进行进行登记备案。
四、登记备案地址
政府一楼“关注饶河”微信平台办公室
五、登记备案联系人
唐蒙:15046940917 方海亮:13359658880
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