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16:17:37.0

        饶政发〔2019〕10号

        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农业用地是指经县政府登记发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第三条 全县实行国有农业用地统一管理,县政府授权委托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管理全县国有农业用地。

        第二章土地经营和保护

        第四条 编制全县国有农业用地开发利用规划,大力实施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第六条 土地使用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准扩大土地使用生产经营范围,不准改变土地用途。

        第七条 土地生产经营者必须规范使用农药、化肥,防止土地污染。

        第八条 土地使用生产经营要按照县政府产业结构规划组织实施。

        第三章土地承包和价格

        第九条国有土地承包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定。承包合同书一式三份,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一份,发包者和承包者各一份,并存档立卷。

        第十条   土地发包按流程公开竞价发标,价高者中标。

        第十一条 土地承包期限原则上为旱地一年、水田三年。

        第十二条 规范土地发包价格机制:

        (一)每三年为一个定价周期;

        (二)成立由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组成的国有农用地租金价格评估小组,制定基准价格。

        第十三条 土地承包费收缴,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四条 各土地缴费使用权人,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规定,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涉及国有农业用地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

        (一)未经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审批私自对外发包国有农业用地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上报县监察委员会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二)违反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坐收坐支国有农业用地土地承包费的管理单位和个人,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65现金卡_beat365体育登陆网址_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原文下载

         政策解读文件链接:http://www.dytcj.com/viewnews.jsp?newsid=13411188